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仅包括“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雨露计划”等扶贫发展资金(扶贫办负责),还包括以工代赈资金(发改委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委负责)、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农牧业局负责)、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林业局负责)。
8月30日下午,为认真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切实加强盟直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锡盟扶贫办组织召开了盟直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录入联席办公会议,盟财政局、发改委、民委、农牧业局、林业局5个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通过这次会议,盟直各相关部门不仅准确掌握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录入的目的和意义,而且进一步清晰了盟直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的职责,更进一步提高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录入的工作效率。
在这次会议上,盟扶贫办业务人员详细讲解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资金录入流程及精准上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计报表》填报流程。会上,还对《锡林郭勒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