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卓资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隶属乌兰察布市,属于集中连片国家级贫困县。全县辖5镇3乡,10个社区、109个村委会,89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4万人,县域面积3119平方公里。2016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91元。2015年底,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有12179人,其中因病致贫、返贫户2953户,5752人,占全县贫困人口的47.23%,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016年,全县共脱贫980户2086人,其中,患病贫困人口通过健康扶贫实现脱贫437户828人。
二、主要措施
为实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的精准脱贫,卓资县启动了“精准识别、靶向医疗、慢病送药、大病兜底”的健康扶贫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健康扶贫工作的整体合力
为确保健康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卓资县县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成立了县健康精准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卫计局设立了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县财政、人社、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主动配合卫计部门落实健康精准扶贫各项指标任务,形成了整体工作有人管、日常工作有人抓、专项工作一起上的局面。为做好健康精准扶贫工作,卓资县先后印发了《卓资县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卓资县推进脱贫攻坚主要扶持政策的通知》、《卓资县医疗健康扶贫考核工作制度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分别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考核目标、细化了考核标准、建立了监督、考核、问责工作机制,确保了各项健康精准扶贫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切实做到精准识别
为摸清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底数,做到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卓资县于2016年10月份,抽调28名技术骨干,组建了4支医疗队,采取定人、定病、定点等措施,利用近2个月的时间,进行了摸底调查识别,对识别出的8个乡(镇)贫困人口进行了免费体检。体检内容涉及20多个项目,体检经费人均175元。截止2016年底,已为9251名贫困人口进行了体检,体检率为75.88%,体检情况全部录入信息系统。体检过程中共调查出患病人口4482人,其中:患有45种主要致贫疾病人口2633人,患有49种次要致贫疾病人口1849人,同时,为全部患病贫困人口建立起户健康档案。
(三)落实分类救治,实施精准介入
2016年,卓资县启用了医疗健康精准扶贫云平台,实行了“互联网+”的管理服务模式,该平台储存了全县精准识别后的贫困人口健康数据信息,贫困人口在乡级医疗机构初步确认后,对不同病种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工作思路,对能够在县级医疗机构治愈的患者由家庭医生团队负责诊疗,诊断后仍治愈不了的患者通过信息平台,直接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对治疗后需要长期康复管理的由上级医院再转回到基层医疗机构。2016年,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两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三级医院共派驻10名主治医师,分两批次蹲点开展帮扶工作,先后为38名患者进行了腹腔镜微创手术,并开展了大型义诊活动和健康讲座。截止到去年年底,在县级医院诊疗的贫困患者共计621人,转诊到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贫困患者达1160人,有4325名慢性病贫困患者留在了在乡村卫生院(室)就诊,贫困人口县域内的就诊率达到了81%。
(四)落实投入保障,完善医疗救助补偿政策
按照国家《健康扶贫工程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健康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卓资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落实全区“两降两升”的基础上,于2016年,整合扶贫、民政、卫计、财政等部门资金800万元,建立了卓资县医疗保障基金,用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具体实施了以下五项措施:一是对贫困人口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机制。在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开通了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对贫困人口住院治疗的不再收取住院押金,贫困患者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落实了“一站式”结算,县医院对在该院住院治疗的贫困患者设立了一站式结算窗口,涉及贫困人口报销的各项医疗费用,均统一整合到这两个单位结算和支付。二是建立了贫困人口参合补贴政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120元/人)由医疗保障基金予以全额补贴,参合率达到了100%。三是建立了贫困人口慢性病和患者门诊补偿政策。在县内乡村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的基础上,再由医疗保障基金补足到95%,群众个人只需负担5%。四是对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实施医疗救助。贫困人口住院实际费用经基本医疗报销后,由医疗保障基金予以补足到90%以上,全面提高了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五是从2017年起,对贫困人口参加商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上述政策的实施,为彻底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供了政策和经费保障,2016年全县贫困人口累计住院治疗为1277人次,医疗总费用1228万元,基本医疗补偿费用为727万元,占59%,使用医疗保障基金379万元,使贫困人口的整体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90%以上,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平均减轻了30%左右。
(五)着力解决现实问题,积极推行贫困人口慢性病用药保障工作机制
针对县内贫困人口中患慢性病人数所占比例较大,乡村卫生院(室)疾病谱窄、自备药品品种少,多数患慢性病的贫困人口自行采购药品后无法报销,由此增加了经济负担的实际,卓资县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条药品直采直送、签约医生上门送药服务的新路子(即:每个家庭医生在签约后按月入户开展诊疗,对群众有用药需求的,在知情选择的情况下,引导其采购新农合报销目录中的药品,改变了群众的习惯性用药,实现了合理用药、科学诊疗)。贫困人口所需药品由乡村医生逐级按月报送至卫计局药采办,药采办汇总后,实行统一采购。在采购药品过程中,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药商代表、县纪检、审计、卫计、食药、医保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与供药商的二次议价,使药品价格比市场价降低了5—10个百分点。议价期间,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择优选出信誉良好的供药企业进行合作,确保了采购药品的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统一采购药品的办法,改变了乡村卫生院(室)自备药品品种少的现状,药品数量由过去的100多种增加到了现在的300多种。每次采药后,供药商垫付首次供药款,家庭签约医生送药或出诊时,和群众直接上门结算,收取贫困人口5%的自付部分,其它费用统一由乡镇卫生院和医保、供药商结算。通过送医送药活动的开展,彻底解决了患病贫困人口用药贵、报销难的实际问题。
(六)实施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的工作水平
为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近年来,卓资县不断加大医疗卫生建设力度,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了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县级医院达到了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80%的村卫生室完成了标准化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卫生资源配置和人民健康水平差距正在逐步缩小。2016年,全县传染病发病率为228.6/10万,地方病发病率为51.4/10万,慢性病患病率为3.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为71%,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均在正常值范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为80%。
三、取得的实效
一是在国家脱贫攻坚“五个一批”措施方面,通过完善医疗救助补偿政策,在“三重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了“保障、补充、倾斜、兜底”的健康扶贫工作新机制(即:进一步明确了以基本医疗为保障、大病保险为补充、民政救助为倾斜、医疗基金为兜底的工作思路和方向),找到了医疗健康精准扶贫的政策切入点,为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建立了“1234工作法”的卓资模式。按实际医疗费用兜底、对全部住院患者救助的超常规手段,使贫困人口在获得医疗保障的同时,脱贫的压力得到缓解释放。据测算,住院患者的实际花费平均降低30%左右。二是在转变工作方法、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通过对患有慢性病的贫困人口主动送医送药的办法,引导群众合理就医用药,改变了过去群众盲目就医用药的现状,减少了外出就医的医疗成本,贫困人口在享受医保基金和政策补助的同时,切实减轻了医疗负担,广大贫困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三是通过分级诊疗、畅通医疗服务渠道,实现了工作重心下沉、下移,贫困群众在普通疾病治疗过程中,无需外出到大医院就医,只要在家中配合治疗即可,家庭医生(健康管家)提供一系列的医疗卫生服务,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实惠多,“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工作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基层医疗网络和群众的距离进一步拉近。四是将药品统一采购关上移到县卫计局药采办,对药品价格实行统一议价并集中结算,使药品的价格大幅下降,药品采购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群众按需求和计划用药,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弥补了乡镇卫生院药品短缺的不足,医药、医患之间形成了良性的供给关系。在药价降低、负担减轻的同时,政府医保基金的使用更加高效。五是激活了乡村医生工作的积极性,村医在定期入户诊疗和送药服务中,可以获得一定的诊疗费,村医人均收入月增加600元;乡卫生院在药品配送过程中,还可以获得15%的药品零差价补助,送医送药服务让贫困群众在受益的同时,也增加了乡村医疗机构的业务量以及医技人员的业务收入,家门口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得到了保障。六是通过建立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实现了乡村一级医疗、医药、医保的“三医联动”,特别是对慢性病和特殊病人群如何开展健康服务管理,找到了有效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全面做好基本卫生公共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针对我盟健康扶贫工作建议
(一)明确健康扶贫扶持范围。将我盟2015年以来确定的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已脱贫、未脱贫)全部纳入到健康扶贫范围。
(二)开展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摸清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做到精准识别。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建立因病致贫返贫人口档案库,进行精准管理。
(三)全面推行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现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精神,建议由卫计部门牵头负责在旗县、苏木乡镇医院分别开通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对贫困人口住院治疗的不再收取住院押金, 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有效解决贫困患者住院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利用信息化手段在旗县域内推行“一站式” 结算制度。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结算使贫困患者充分享受到即时结算的便民惠民政策。
(四)建立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一是兜底对象全覆盖。兜底保障对象是全盟范围内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二是医疗费用全兜底。建档立卡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和特慢性病门诊费用,在逐级转诊的前提下,经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仍无力支付医疗费用部分全部计入兜底保障范围,予以补偿。三是兜底资金统筹、管理。旗县财政安排专项补助医疗兜底保障资金200-500万元。由旗县卫生计生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扶贫办等部门统筹部分资金建立旗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统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结余留用。(2017年开始)
(五)建议加强对健康扶贫监督考核力度。建议由盟卫计委牵头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监督、考核力度并列入全盟脱贫攻坚考核内容,确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早日脱贫。